|
友情提示:风趣爱康(www.iKang.org)是类风湿公益论坛,网友言论只代表本人观点,请大家文明发言!
很久以前许多学者发现,患类风湿关节炎的妇女怀孕后关节肿痛减轻,但是分娩一个月后,肿痛如故.黄疸病也可使RA病人症状改善.经过多年的观察和研究,科学家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可能性最大的答案就是上述情况都伴有肾上皮质激素的增加.这个发现为治疗RA开辟了一条新途径.1944年,科学家们制出了庞大的肾上皮质激素家族中的第一个成员----考的松.5年后,一个名叫亨奇的医生报告了用考的松治疗RA获得卓越成效.之后,此类药物相继出现,并对某些疾病的治疗造成革命性变化.亨奇医生也因此获得1950年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
几乎所有的RA病人,激素治疗后不久,病情都觉好转.不幸的是,数月后,即使继续服药,效果减退,大约在服药的第二年末,相当一部分病人服药带来的症状减轻已抵不过药物副作用带来的危险.激素只能抑制炎症,而不能阻止关节破坏的进展.但并不否认,使用肾上皮质激素只要指征正确,使用恰当,可以发挥其有益的作用.一般,临床应用激素要有明确的指征.哪些情况才可以应用呢?一般认为RA急性期,全身症状重,而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或有全身性血管炎,多脏器损害,严重贫血,高热或病情严重者,考虑使用.待病情稳定后逐步撤药.
激素与某些一线药物或中药配合使用,不但可以增加疗效,也可以减少用量和副作用.激素治疗超过6个月者,由于脑垂体产生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分泌减少,肾上腺正常功能可能受到抑制,因此可加用ACTH.
一般治疗急性RA,每日口服强的松10~20毫克,早晚两次,视情况,可以渐增至每日30~40毫克,症状缓解后渐减为15~20毫克每日,约持续用药六个月.要强调正规用药,即用药量要够,减药一般要在关节炎症和“体温”基本消退后或一般用药3~6周后,开始逐渐减量,每隔5~7天递减原量的四分之一,一直减到维持量,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不要超过两年.病人若有以下疾病者禁用激素:活动性肺结核,胃肠道出血,溃疡病,心肌梗塞,肾功能不全,癫痫发作,精神病,其他化脓性疾病.
激素的应用最好能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进行.
我的经验:激素越到后期越要谨慎,宁可减速放慢,以免反弹,得不偿失;吃激素期间,注意预防骨质疏松,尽量避免摔倒,容易造成骨折;小心不要感冒;心态保持平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