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前应停用的药物& Q) Y$ p- d$ T, b
1.甲氨蝶呤:在妊娠前3个月停用,妊娠期禁用。停用甲氨蝶呤后,至少要等下一次月经后考虑怀孕,并建议在妊娠前和妊娠期间补充叶酸。
. b" E7 S( p, `. ~# u" U$ c 2.来氟米特:计划怀孕前2年停用。计划怀孕前或治疗中意外怀孕,可用消胆胺对来氟米特的活性代谢产物进行快速清洗。! |' ~& k* X& E
3.利妥昔单抗(美罗华):是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靶点是表达在成熟B细胞和B细胞前体上的CD20抗原。计划妊娠前1年停用。
# Q" S7 O- I; F7 {6 j0 P 4.Abatacept(阿巴西普):是一种选择性T细胞共刺激调节因子,能阻断T细胞活化共刺激通路的关键信号,抑制和逆转炎症过程。计划妊娠前10周停用。! Q9 c5 x- H( N' f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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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妊娠时应停用的药物* _: _! g! |: P4 G
) \2 T) r M( v: W' w 1.抗TNF生物制剂(类克,益赛普,阿达木单抗):不清楚TNF拮抗剂治疗是否对胎儿有长期影响,一旦确定已妊娠,立即停用。 2.双膦酸盐(福善美,固邦等):静脉用双膦酸盐可导致胎儿低血钙,妊娠期间慎用。因无对婴儿长期影响的随访结果,一旦怀孕应停用任何类型的双膦酸盐。 三、妊娠中可用的药物 1.磷酸氯喹和羟氯喹:对胎儿是安全的。由于孕期服用羟氯喹观察的例数多于磷酸氯喹,且在母体组织中的浓度在前者低于后者,故孕期服用羟氯喹比磷酸氯喹好。 2.柳氮磺吡啶:怀孕期可使用,但需补充叶酸。 3.硫唑嘌呤:可在妊娠期使用,但剂量应该低于2mg/kg.d,如果剂量高,则有发生胎儿红细胞生成受抑的风险。 4.环孢素A:孕期可服用2.5-5.0mg/kg.d剂量的环孢素。 5.激素:可口服强的松或关节内注射激素。但在怀孕的前3个月内应以最小剂量(避免增加口裂风险)。长期用激素者在围产期需适当增加剂量。 6.非甾类抗炎药:怀孕的前32周内优先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如乐松。怀孕7个月后应停用该类药物。最好间断服用最低有效剂量的非甾类抗炎药,以降低胎儿不良反应的风险。 四、妊娠中病情加重的治疗选择 10%-25%的患者可出现妊娠期间急性关节炎发作。可用如下方法: 1.一个以上的关节炎:可关节内注射激素,同时口服非甾类抗炎药(包括扶他林、布洛芬、萘普生等),应注意妊娠32周时应停用。 2.仅有关节痛:可用扑热息痛,1-4克/日为安全剂量。 3.全身症状:口服小剂量激素,同时调整二线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