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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3: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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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天天蓝 于 2010-9-7 13:35 编辑
没用就别浪费钱。
紫罗兰 发表于 2010-9-7 07:24
根据目前国际上的医学规范,判断TNF拮抗剂对于RA是否有效,需要3-6个月的时间。并且药物疗效的评估,需要由风湿科医生来完成。患者应遵医嘱定期复查。
以下是发表在《中华内科杂志》(2010,6,546-549 )上的中国专家组对于益赛普治疗RA的疗效评价的共识性建议:
下载地址:https://www.sugarsync.com/pf/D962029_231613_68863
3. 依那西普的疗效评价和疗程
3.1 类风湿关节炎
3.1.1 评估疗效: 应定期检查的项目包括肿胀关节数、压痛关节数、医生和患者对疾病的总体评估。辅助检查包括ESR、CRP、血常规、肝肾功能, 以及联用传统DMARDs时所需的检查项目;双手、双腕以及其它有症状关节的影像学检查(X线、核磁共振和超声等)。
3.1.2 随访频率: 在尚未达到临床缓解或病情低度活动之前, 应每月至少随访一次, 病情稳定后, 至少每3个月随访一次。放射学摄片应一年一次。
3.1.3 疗程: 按依那西普标准剂量(50mg/周)持续治疗, 直至达到临床缓解或病情低活动度, 接着再巩固至少6个月, 之后有经济条件的可以继续用标准剂量治疗, 也可以逐渐减量直至停用依那西普并改用传统DMARDs维持治疗。根据已发表的多个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数据(2-5), 依那西普单用或联合传统DMARDs, 大多数患者可以在3至6个月实现临床缓解或低活动度。如果3个月内未能达到临床缓解或低活动度, 但已经获得其它改变(例如可以减少糖皮质激素用量, 或者DAS28评分自基线降幅大于0.6等), 再延长依那西普标准剂量(50mg/周)治疗3个月。连续治疗6个月仍未实现临床缓解或低度活动, 则可以判为治疗无效而停用依那西普。
3.1.4 停药标准:(1)出现药物相关严重不良反应, 如包括活动性结核病在内的严重感染、狼疮样综合征、心力衰竭、肿瘤、脱髓鞘综合征等不良反应;(2)妊娠;(3)治疗失败(参见3.1.3中的相关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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