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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与很多网友一样,是风趣爱康论坛的受益者,一直以来对可乐充满了感激之情,也对论坛的生存充满了忧心与希冀,基于此,促使我写下这篇帖子。
为什么说“忧心”呢?如各位所知,论坛能存在这么多年并获得大家的支持,使众多病友在此获益,全赖于可乐个人的无私及诸位热心网友的支持。但这种模式也带来了非常明显的不确定性,这种依赖于一个人或一群人的热心来支撑一个公益平台的方式,时常让我担心,若“热心”消退了呢?我并不是怀疑可乐的热心,过去的那么多年证明了可乐的热心。但如果这种热心遇到阻力了呢?比如,家人的反对、自身经济状况的变化、亦或是网友的不理解?(相信有此担心的不止我一人,所以很多网友一直坚定地支持可乐,我想除了感激应该还有鼓励、呵护这份热心的想法)。基于此,我觉得有必要为论坛谋划一番。目的是让论坛的生存和发展变得可预期,把“忧心”降到最低。
其实,现在或今后一段时间,困扰论坛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问题。可是一涉及到钱,问题似乎就变得复杂起来。总是会有各种反对或质疑的声音。其实,摆在眼前的路很清晰,就两条:一是社会捐助,二是自筹资金(这里的自筹并非说让可乐自筹,二是论坛本身自筹,这里确实有一个主体的问题,后文再谈。)
社会捐助是一种方式,但有其不确定性,还是不能解除“忧心”。而论坛的自筹则只有广告收入一项了。最近论坛中关于广告有一些质疑的声音,认为这有违“公益”的属性。
在此,我首先来理清“公益属性”这个概念。在法律上,公益组织应归类于“非盈利组织”,比如各种基金会、环保组织、协会等,其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而“盈利组织”通常是指公司、企业等,其登记机关是工商部门。区分盈利与非盈利,并非看该组织本身是否盈利,而是看其设立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比如,世界上最著名的非盈利组织“诺贝尔基金会”,其每年都会有大量债券、股票的投资收益,但其收益并非用于分配给其发起人或捐赠者,而是继续用于发放奖金。其盈利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基金会的生存,以继续发展公益事业。而“公司”之类的盈利组织,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其盈利主要用于投资人分配。这就是二者的区别。由此可见,公益组织本身可以盈利,或者直接点说,可以挣钱,只是其发起人不能挣钱而已。
具体到可乐的论坛而言,其本身是可以挣钱的,只要其挣到的钱是用于论坛的生存和发展就可以。因此,就我个人而言,我支持论坛适当引入广告以获得稳定的收益用于维持论坛的生存和发展。如果资金充足,还可以开展其他形式的公益活动,比如给困难的病友赠药等等。当然,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应适当控制引入广告的规模,可以采取“量出为入”的模式,以足可维持论坛的运行并略有盈余为限。另外,在广告的形式上也要注意,避免过于露骨的广告甚至虚假广告。个人认为现在论坛引入ysp的广告形式就很好。至少暂时避开了广告发布的审查、登记制度,以及相关资格要求。
解决了资金问题,并不能完全消除我的“忧心”,因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主体”的问题。目前论坛的存在主要有赖于可乐个人的投入(主要是金钱和精力两方面),说白了,还是属于因人成事。说句不吉利的话,如果可乐发生了意外呢?既然大家都认为论坛是一个公益平台,那就不能让风险和投入由可乐一个人去承担。最好的方式就是成立一个“非盈利组织”,并制定组织章程,给论坛一个法律地位,并让其运作有章可循。
我建议,论坛运作可以作为该公益组织的主要公益行为,除此之外,还可以开展赠药、义诊等活动(当然是量力而行)。但这样一来,论坛的广告收益资金估计难以保障上述活动的开展。事实上,捐赠作为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补充方式,完全没有必要拒绝。因为捐赠可以凝聚爱心、传递正能量,也可以使更多人获得参与感,并且可以做更多善事,更可以彰显其公益属性。但如果要接受捐赠,主体问题就必须解决。目前论坛的捐款是进入个人账户的,这就容易使捐赠者有疑虑、旁观者有质疑、受捐者担心自己的清白,这种“怀疑担心”的气氛最容易伤害各方的积极性和热情。而有了主体资格后,就可以开立公益账号,让资金按《章程》规定使用,既打消捐赠者的疑虑,也可以消除像可乐这样热心公益者对于自身清白的担心。并且,更容易获得大额的捐赠,捐赠者可以是企业了,因为可以开正式收据,企业可以入账。甚至接受捐赠的形式也不仅仅是现金,药品、医疗器械等也可以了。
写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其实我们只是想要办好这个论坛,其他真没有想这么多,何况这么多活动谁来做呀?其实这很好办,在制定《章程》时想清楚,做适当的限制,面不要铺得太开,形式暂时不要太多,以后视情况逐步增加。我个人的看法是,论坛在运作之余适当搞一些其他形式的公益活动有益无害。当然,现在做不了可以以后做,但是不要放弃。至于谁来做?除了大家的热心参与,可以在有能力时适当聘请专职工作人员,实际上,绝大部分公益组织都有自己的专职工作人员。比如论坛现在主要是可乐在投入精力,可以考虑给他适当发放酬劳,这本身就是论坛运作成本的一部分。
诚然,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我建议可以先把《章程》初步弄出来,让论坛的运作有据可依,也可以杜绝所谓“债权人”的指手划脚。至于拟成立的公益组织叫什么、到底怎么弄,大家可以先讨论,时机成熟时就登记,目前政策层面还是比较支持的。
最后说一句,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目的也是为了这个公益平台能够更好的生存、发展,我也能继续从中受益,这也算是我的一点私心罢。
是以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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