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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偶然路过留帖
我是一名在药品保健品行业就职多年的人,看到患者的帖子想就此问题说明一下。所谓国药准字、保健品文号等是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人提到的例如:“川卫食准字”、“陕卫新食准字”、“青卫营食准字”等,则是地方批准的文号。像青卫营食准字的含义是:青海省卫生厅批准的营养食品文号。区别仅在于国家批准和地方批准而已,跟假药是绝对扯不上关系的,因为它根本不属于药品。如果是假药任何一个省卫生厅都不可能给予批准生产文号。此类产品不可以作为药品销售,也不能宣传有药品的作用。另外有人提到在城市没有,都是在县里或者农村买到的,这种销售模式并不足为奇,前几年在全国各大厂家就有:统称为会议营销、或产品联谊会,是商家司空见惯的方法。由于目前有关部门对各种药品、保健品的广告宣传销售模式管理比较严格。而县城或农村的监管相对放松,因此该类型的产品以在那些地方宣传销售为主。只能说采用的广告形式,以及会议营销的方法是不符合规范的。此类产品在城市没有销售市场,由于它不能在广告上以药品的形式宣传,否则被认为是夸大宣传。我不认同吃了一个月效果不错就一定是加了西药的说法,如果保健食品吃了都要没有任何效果和作用,有用则是加了西药的。那么国家设立这个批准文号的意义何在?此类厂家生产的产品又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它的市场在哪里?因为我国有上万种保健品及保健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