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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在风湿病治疗中应用广泛,但其较多的不良反应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何最大限度减少治疗风险是研究的热点问题。2007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召集了13个国家的20名风湿病学专家组成一个研究小组,以循证医学为基础,针对激素治疗风湿病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10点建议,以使激素的应用更规范化。
该研究小组首先对关于激素副作用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全面检索和整理,并由专家组进行讨论,通过Delphi法,最终从153个建议中筛选出10条建议,而后针对这10个建议进行循证分析。结果如下:
1. 激素治疗前应考虑其副作用,并告知患者激素应用的利弊。应给患者告知书。如需较长时间应用激素,则应建立“激素治疗卡”,其内容包括激素起始日期、剂量及减量和维持方案(证据水平Ⅳ级)。
2. 起始量、减药量及长期维持量依赖于患者所患风湿病种类、疾病活动度、危险因素及个体反应性。就疾病和自然状态下激素分泌的昼夜节律而言,给药时间可能是较重要的因素(证据水平Ⅰ~Ⅲ级)。
3. 在激素开始治疗前,应对合并症及易引发副作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和治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溃疡、近期骨折、白内障、青光眼、(慢性)感染、血脂异常及合并用非甾类抗炎药等(证据水平Ⅳ级)。
4. 对于长期治疗患者,激素剂量应维持在最小有效量,并在病情缓解后尽可能逐渐减少激素用量,并定期对激素应用的指征进行评价(证据水平Ⅳ级)。
5. 治疗期间应根据患者的个体危险因素、激素量和时间对患者的体重、血压、浮肿、心功能、血脂、血(尿)糖及眼压等进行监测(证据水平Ⅳ级)。
6. 对于用强的松量≥7.5 mg/d、且持续超过3个月者,应补充钙和维生素D。根据患者存在的危险因素如骨密度低,给予双膦酸盐抗骨吸收治疗以减少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证据水平Ⅰ级)。
7. 对于激素与非甾类抗炎药合用的患者,应适当给予胃黏膜保护剂如质子泵抑制剂或米索前列醇,或换用选择性COX-2抑制剂(证据水平Ⅰ级)。
8. 激素治疗超过1个月的患者,如将接受手术,须在术前和术后给予足量激素替代治疗,以防止可能发生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证据水平Ⅳ级)。
9. 除激素常见副作用外,妊娠期用激素治疗对母婴均无不良影响(妊娠妇女证据水平Ⅳ级,婴儿Ⅰ~Ⅲ级)。
10. 对接受激素治疗的儿童应定期检查生长情况,并考虑予生长激素替代治疗以防止生长发育不良(证据水平Ⅰ级)。
以上10项建议并非根据其重要性排序,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激素治疗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的先后顺序。从证据分级角度来看,上述许多建议的分级为Ⅳ级(即主要来自于专家意见),而缺乏直接有力证据,因此,开展针对性强、设计严格的临床研究极为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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