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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医学参考报.风湿免疫频道》2009年1月15日A3版(有修改)
主编:栗占国;执行主编:赵东宝;报道:代琛贤
1. 用甲氨蝶呤前应做如下准备:评估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的危险因素(如饮酒等);患者教育;检测血常规、肝肾功能、白蛋白、艾滋病抗体、乙肝标志物、丙肝抗体、血糖、血脂及妊娠试验;胸片(用药前和用药后数年内)等。
2. 甲氨蝶呤首次口服剂量常为5mg-7.5mg,每周1次,如疗效好且可耐受,可每2-4周增加2.5mg,最大剂量15-20mg,每周1次。如疗效较差或不能耐受,可考虑静脉用药。
3. 联合至少每周5 mg叶酸口服,在用甲氨蝶呤后第3天服用,既能减少甲氨蝶呤副作用,又能保持甲氨蝶呤疗效。
4. 开始用甲氨蝶呤时或其剂量增加时,需每1个月到1个半月检测1次肝肾功能和血象。用药剂量稳定及各项指标稳定后,可延长检测间隔到每1-3个月1次。每次就诊时需了解有无甲氨蝶呤的不良反应,并评估有无不良反应的危险因素。
5. 当转氨酶水平增高到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需立即停药,待转氨酶水平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使用小剂量甲氨蝶呤治疗。但如果转氨酶水平持续高于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需调整甲氨蝶呤用量。如果停用甲氨蝶呤后,转氨酶水平仍持续高于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需寻找其他原因。
6. 如使用甲氨蝶呤未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则可长期使用。
7. 无病情改善药物应用史的患者,单用甲氨蝶呤具有更好的疗效/风险比。当甲氨蝶呤单一治疗难以控制病情时,可与其他病情改善药物联合治疗。
8. 甲氨蝶呤有助于减少激素剂量,还可用于风湿性多肌痛和巨细胞动脉炎的治疗。另外,它还可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皮肌炎(含幼年)的治疗。
9. 对于需手术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手术前可不停用甲氨蝶呤。
10. 妊娠前3个月,男女双方均需停用甲氨蝶呤,妊娠期和哺乳期禁用甲氨蝶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