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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ly022

可乐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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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6: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提示:风趣爱康(www.iKang.org)是类风湿公益论坛,网友言论只代表本人观点,请大家文明发言!
忍不住就“程序问题”说一句,捐款不是义务更不是入股,捐款人并不因为捐款而享有所谓的”对等的“决策权。当然,捐款人有权知道款项的去向。

追求程序的合理性固然是对的,但这是个很有人情味的论坛,一味的较真未免让人寒了心。更何况,程序并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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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6: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挺好的,至今我觉得正方和反方都辩词都很精彩
用词都还算客观 平实
也给我带来了一次头脑风暴
甚至一度我还联想到我们的政治模式  民主还是专制?
或者是企业运行模式哪个更合国情  家族传承 禅让制 还是职业经理模式?
甚至想要去探索 公益组织 背后的正规运作应该是个什么流程
谢谢大家,因了这个帖子,我十分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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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6: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无夜楼提到的”利益、“双赢”等等,我认为这并不与“公益”冲突。

举个例子,浙江有一个很有名的为农民工维权的法律工作者,十几年来,义务为农民工追讨欠薪几百万元,而他自己分文不取,甚至倒贴通讯费、交通费。现在他面临着实在做不下去的窘境,因为帮助他人,他自己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取得收入,他的两次婚姻也都以失败而告终。

这告诉我们什么?我认为,这至少说明了不能要求一个人做圣人、做所谓的活雷锋(顺便说一句,我对zf宣传的雷锋事迹表示怀疑),圣人和活雷锋是吃不上饭的,是长久不了的。因此,即便一个人从他所做的公益事业中得到了一些回报,也不能抹杀这是公益事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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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6: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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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6: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 人情味 背后的运行模式 是不是也可以大家玩乐之余认真讨论一下
毕竟,理越辨越明
我相信最可行的智慧模式深藏在民间
什么事情大家敞开了谈,都不带成见,不做人身攻击,单纯就事论事
又都能有点同理心看问题 能够双方做出妥协让步
那么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否则,这些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谁要来干?!
忍辱负重的人是不是要把自己修炼成圣人一辈子把这个烫手山芋揣下去?
仅仅凭借我们的热血理想和侠胆仁心 这个论坛又能走多久?

探寻出一个合情合理可以维持论坛长久存在下去的模式  应该是我们大家都需要去思考的
而这,显然也正是对论坛最大最长久的贡献

不可否认,现在风趣的存在因素很脆弱,脆弱到一旦主要关键人物有变动就会直接影响她的存亡
从心底来说,这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场景

所以才会有不可避免的异议说:这个论坛好像是莫个人或者某些一小撮人的
因为太依赖于他们具体的个体了,所以才脆弱

我也有限的只思维到这里,虽然也没有什么有用的建议
但是这是失态发展到目前为止最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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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7: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妈咪定会好起来 于 2013-6-14 11:26 编辑

不附带条件的捐赠是一种单务行为,捐赠的一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真理越辩越明,这点我也赞同。但既然无夜楼强调的是程序的合理性,所以我也是就事论事,认为可乐引进ysp这个行为完全合理,无需征求捐款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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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8: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我是新人,很冒昧的说一下我的看法,我觉得广告只要不是很多,只要四段以上康友不觉得对新人有误导就行,毕竟需要合理利用一下广告维持网站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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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9: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没来了,今天有空来才知道论坛出了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大家说的都有道理,救我自己而言,我觉得可乐确实不容易,现在这个办法也还是可以的,毕竟这么大的地方要有钱才能继续为大家服务。大家也都是为了论坛好,主人翁精神可嘉啊,说明大家确实把这当作我们自己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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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20: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咪定会好起来 发表于 2013-6-7 16:19
忍不住就“程序问题”说一句,捐款不是义务更不是入股,捐款人并不因为捐款而享有所谓的”对等的“决策权。 ...

捐款不是义务更不是入股,捐款人并不因为捐款而享有所谓的”对等的“决策权。

——不能更同意了。

这是个很有人情味的论坛,可乐的贡献说有目共睹都夸张了,因为他背后做的一些工作,有些连我也是在这个贴子里才第一次看到。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是基于对可乐的信任,对论坛的信任而捐的款。

觉得信任被可乐辜负因而要讨说法的人,是在后悔当初看错人了?看错了更改赖自己没眼光。

我觉得可乐有权利不解释,也没义务返还当初捐款人的钱。

若好好说也就罢了,别跟可乐因此欠你钱了似的。

可乐解释只是因为他人品、修养好。

奉劝一句,不要让为大家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这社会已经够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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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20: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入物 发表于 2013-6-7 20:18
捐款不是义务更不是入股,捐款人并不因为捐款而享有所谓的”对等的“决策权。

——不能更同意了。

你老人家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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